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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词条
证书与从业 / 最近核对 2026-08-20

丧失教师资格

因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等法定情形而失去教师资格。

也常写作:教资丧失
01

这个词到底是什么意思

正式定义

《教师法》和《教师资格条例》规定的资格丧失制度,丧失后不能重新取得教师资格。

适用范围

教师资格的法定禁止和后果判断。

02

这里面分别有谁

规则制定者

通过法律、目录或制度文件界定“丧失教师资格”的含义和适用边界。

实施/办理机构

教师资格的法定禁止和后果判断。

申请人

涉及个案时应依据正式处理决定和现行法律咨询主管机关或专业人士。

03

它是怎么运作的

  1. 01
    确认语境

    先确认文件中的“丧失教师资格”用于哪一种资格和哪一个办理阶段。

  2. 02
    核对主体

    找到该资格的实施部门、考试机构或认定机构。

  3. 03
    按规则办理

    涉及个案时应依据正式处理决定和现行法律咨询主管机关或专业人士。

  4. 04
    保留结果

    保存官方页面、凭证或办理结果,以便后续环节核验。

04

申请人实际要怎么做

  • 涉及个案时应依据正式处理决定和现行法律咨询主管机关或专业人士。
  • 使用前核对文件发布日期和适用地区。
  • 出现冲突时,以当前事项主管部门的正式公告为准。
05

最容易误解的边界

不要误解 1

撤销教师资格、定期注册不合格或证书遗失。

不要误解 2

同一名词在不同职业资格中可能有不同材料、时间和办理主体。

不要误解 3

词条解释帮助读懂规则,不能替代办理机构的个案决定。

06

官方依据与相关词